出版伦理规范是出版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是出版行业健康发展、学术知识有序传播的重要保障。它要求出版从业者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读者权益,并在出版过程中保持诚信、公正和负责任的态度。为规范《海洋渔业》期刊出版过程中各方参与者的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COPE有关指南等国际出版伦理规范,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特制订出版伦理规范并声明如下。
1、作者职责
作者应遵循良好的科研准则,确保科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避免歪曲研究结果。向本刊提交的论文应符合下述要求:
1) 保证所报道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实验数据无篡改或伪造,文章论述过程中应确保原始记录、实验数据等的本意不发生改变,严禁为了支持某一预设的结论而对文章中的数据和图表进行捏造或人为修改加工。确保实验根据原始记录的可重复性。
2) 保证所报道学术成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数据记录应准确、分析讨论应客观,尽量避免夸大表述及错误、疏漏。
3) 确保来稿论文的原创性,应承诺该稿件以前未在任何地方发表(部分或全部,包括以其他语种发表)以及不存在一稿多投,并保证无抄袭或不正常重复他人论文内容。对于难以避免的重复文字或图片,应合理、正确引用,均应引注或明确说明。直接或部分修改后使用已发表文献中的图表时,应明确图表版权归属,并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使用许可。本刊采用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查重,对论文重复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监控。
4) 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严禁文章中出现不允许公开的涉密信息。
5) 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应符合相关伦理学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 保证稿件所有作者都作出了充分贡献,并对研究结果负有集体责任;在提交稿件之前,确保稿件内容已经得到所有其他合作作者和所在机构的同意。作者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其他贡献者应在致谢中提及。不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严禁与论文无关的人员挂名。在文章已被录用、处于修订阶段时提出添加或删除作者的请求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只有在收到所有作者的书面许可并详细说明变更原作者的原因之后,才考虑该请求。接受更改的决定权取决于期刊编辑部,并且作者应提交相关文档以验证请求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7) 稿件的修改完善是对出版内容的重要保障,作者应根据专家审稿意见和编辑编改意见等对文章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稿件录用后,须签署“《海洋渔业》论文发表责任确认书(著作权协议)”。
8) 同行评审过程中出现学术争论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客观理性对待审稿意见,如确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的申辩材料。
2、 编辑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期刊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期刊的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履行审稿程序。
2)应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处理每一篇来稿。对来稿作接受(录用)/拒绝(退稿)的决定时,应严格基于论文的学术质量、创新性、写作质量和审稿人的评审意见等;不能因作者的种族、国籍、资历、职务等不同而存有偏见,不得有任何个人私利。
3)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应坚持双盲评审,应选择与稿件研究方向尽量接近但与作者不存在利益冲突者作为审稿人,当出现专家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时,可以考虑邀请更多专家评审。并基于同行评议的结果,向作者提供完整、详细、清晰的修改建议或拒稿理由(但可对其中不合适的措辞进行重新修饰但不可改变原意)。
4)充分尊重审稿专家的审稿意见,同时也充分尊重作者权益:包括尊重作者提出的规避审稿专家的请求;允许作者对文章的审稿意见(主要是退稿理由)提出异议,编辑应给予回应、作解释说明,如有必要应邀请合适的专家再次审定。
5)认真、科学、严谨地且及时地回答作者提出的每个问题。
6)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处理作者投稿,保证符合期刊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研究成果及时发表,尽可能缩短稿件录用和出版周期。
7)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8)需对所有未出版的论文内容绝对保密。
9)已发表的论文经编辑部发现或作者、读者告知编辑部存在错误,经核实后应及时修改或撤回,并告知相关数据库同步修改或撤稿。
10)防止从投稿、审稿到出版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由编辑部将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作者、审稿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诚信警示并通知作者单位。
11)积极联系和培养新的审稿人。
12)不得利用编辑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编辑在处理稿件中发现可能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时,应主动回避,并由编辑部将该稿件转交给其他编辑处理。
3、审稿人职责
1)公正评价,从选题意义(科学价值)、研究水平、写作质量、论证的合理性等方面,对审稿稿件给出客观、详细、清晰的意见,以有助于判定论文质量、指导论文修改完善。应充分考虑个人在科学认识上的局限性,尊重作者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和鼓励创新的积极性,审稿意见应尽可能解释和引证评价的依据,必要时提供评价所依据观点和事实的文献资料。
2)尽力履行审稿职责,及时反馈评审意见。不熟悉稿件研究内容或因故不能按期审稿,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原因和可能延期的时间,或尽快退审;亦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他人评审。
3)如果审稿人与作者在任何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关联,或在评审期间受到作者干扰,应当立即退审并向编辑部说明。
4)评审意见表述应尽量客观,避免使用主观性和涉嫌人身攻击的语句,不应利用评审权利故意压制或贬低所审稿件。
5)对所审稿件的内容有保密义务,审稿人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稿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也不得保存稿件副本。
6)明确审稿也包括科研伦理的审查和把关,审稿时应关注可能存在的剽窃、伪造、违背研究伦理等学术不端行为,若发现存在不当引用、重复发表等涉嫌学术不端的问题,应在反馈审稿意见时予以提醒,以便编辑部进一步核实或请作者给出必要解释。
7)对于可能受被审稿件启发而形成和完善审稿者个人研究成果,在未事先征得作者同意或标引发表后稿件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被审稿件中的信息。
4、出版单位职责
1)《海洋渔业》由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科学出版社共同主办,由科学出版社出版。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和期刊编辑部各司其职、各负所责,共同遵守学术出版伦理准则,准确、及时、公正地发表科学论文。
2)出版单位确保每一篇已发表文章符合以下方面的道德标准:科研道德、学术出版伦理、保密性、作者署名、更正、澄清和撤回以及内容的及时发布。
3) 出版单位应确保编辑决策的自主性,不能干预编辑的决策权。
4) 期刊的所有出版内容都是开放存取的。
5、 对学术不端问题的判定与处理
对论文抄袭、剽窃、伪造数据、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的认定,编辑部将基于审慎、负责任的态度对相关证据进行初步举证,并提交期刊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一步确认。一旦确认上述情况,将对问题稿件作立即退稿处理,如文章已在我刊发表,我刊将刊登关于该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声明,并将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如给本刊造成声誉或是其他损失的,本刊将保留继续追索赔偿的权利。